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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业务升级造成贸易损失,谁该赔偿?
作者:律宣网 2017-03-24 17:24:17 来源:www.lvxuanwang.com  【打印】【关闭

我们作为消费者,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大大小小的侵权问题,但不知该如何面对并解决。由中国律师网平台提供的北京消费维权律师、天津消费维权律师、上海消费维权律师、河北消费维权律师、重庆消费维权律师等各省市的消费维权律师团队帮助我们共同解决消费维权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案例如下:

手机业务升级突发故障


消费者华某因向我市某电信运营商办理手机3G升4G业务后,出现通讯失常故障,一时间无法与贸易合作伙伴进行正常联系,随即与运营商交涉要求赔偿损失,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未果。去年9月,华某投诉至白沙路市场监管所请求帮助。


经工作人员调查,华某手机通讯故障原因确实是因3G升4G引起。调解期间,运营商答应赔偿400元分二年充入华某手机,但华某认为因为手机通讯故障给他带来的损失远不止这些。


经调解,运营商赔偿给华某话费700元,并一次性充值到手机。


【警示】


《消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例中,双方该由谁承担责任并不难分,难的是到底造成多少损失,双方在调解人员努力协调下,最终达成了和解。市消保委认为,现在市民接受电信服务已经非常普及,当遇到问题时可先与电信运营商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市消保委或者12315投诉帮助解决


关键词:北京消费维权律师  消费者权益  天津消费维权律师  上海消费维权律师  河北消费维权律师  重庆消费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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