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有哪些分类?-交通事故-律宣网 
找律师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查文章 法律知识 法律案例 法律法规 律师博文 合同样本 常见问题 诉讼常识 执行案件
 
[ 2021不正当竞争行… ]  [ 检察院以个人犯罪起诉… ]  [ 白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  [ 最高院答复函:死亡赔… ]  [ 共同实施盗窃后未使用… ] 
[ 男子诱捕20只野生鸟… ]  [ 天津首例侮辱国旗案宣… ]  [ 河南最年轻杂志社长冤… ]  [ 回国顺道购买穿山甲甲… ]  [ 从网上买假药再卖给患… ] 
  您所在的位置:律宣网 > 文章 >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现场有哪些分类?
作者: 2020-08-26 10:49:21 来源:www.lvkaxiu.com  【打印】【关闭

交通事故现场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即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根据哲学的观点,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的。所以这里所谓的原始现场,只能是一个理想化的现场,在现实生活中,现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其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动。

变动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该“种种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点:

一、抢救伤者。通常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人员伤亡,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抢救伤亡人员是第一要务,所以在抢救伤亡人员时,就难免会变动了现场上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二、自然因素的影响。例如:刮风、下雨、下雪等影响。交通事故现场会留下许多痕迹,可是如果下雨或者吹风的话,就很有可能造成现场或物体上遗留下来的痕迹部分或全部消失。

三、保护现场不善。如果现场没有被及时保护,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行人辗踏、扶摸而失去原貌。

四、肇事车辆,有的是特种车,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因任务需要驶离了现场。

五、由于道路临时有特殊通行的需要不宜保留现场。

六、有的交通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企图逃避责任或嫁祸于人而有意部分或全部改变现场上的车辆、物体、痕迹的原始状况,即伪造了现场。

现实生活中,交通管理部门勘查检验的交通事故现场几乎都属于的交通事故的变动现场,因此需要用经验和逻辑来还原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

关键词: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内容展示<<  返回律宣网首页

推荐律师

< >

 
文章展示 <<  
 
  •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就不能办房产证…
  • 保险监管的含义和必要性
  • 过失相抵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 取保候审后怎么判?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
  • 工伤保险定义
  • 公司股东对公司可以提起哪些诉讼
  • 交通事故保险需要的材料
  • 取得廉租房后死亡的家属可否继续…
  •  
    关键词展示 <<  
    
    版权所有 © 2006-2046 律宣网-中国律师营销推广平台/中国律师综合服务平台
    声明:本网部分稿件转载于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站部分内容由会员上传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律宣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厦门律师网 成都律师网 武汉律师网 西安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长沙律师网
    福州律师网 苏州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网 合肥律师网 南京律师网 杭州律师网
    北京律师网 上海律师网 天津律师网 河北律师网 河南律师网 辽宁律师网 吉林律师网 山东律师网 山西律师网 安徽律师网 湖南律师网 湖北律师网 广州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