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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工人发生工伤,公司让我去做证人录口供,请问这样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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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公司是个建筑安装公司,去年的时候一名工人掉进井洞,摔成重伤,因为我是目击整人,公司非让我去安监局做口供,我想知道我做了口供对公司有什么好处吗?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曹飞回复】  
证人的作用是证明案件事实,你应当就你所见如实陈述,并不会给自己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的好处就是帮助查清事故原因,判定事故责任。公司让你到安监局作证,应该照常发放你工资。“证人证言”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交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律师联系电话:13179771742 向TA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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